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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zhǎo lǎo gōng qù la!” 小盛沅特别聪明,五岁已经学会了拼音,他端详了一番自己写的字,“lǎo”写得有点歪。 不过没关系,大爸爸说过,字写得好不好不重要,重要的是意思到了。 他的意思到了。 他,盛沅,要去找老公了! 盛沅把纸条拍在枕头上,然后轻手轻脚地打开房门,像一只圆滚滚的年糕,贴着走廊的墙壁往外溜。 他早就侦查好了路线。 从后门出去,穿过小花园,在围墙的角落里,有一个小狗洞。 洞口不大,但对于一个五岁的幼崽来说,应该还是可以钻的,他见过隔壁的小狗钻进去,瘦瘦的,跑得飞快。 他比小狗胖一点点。 真的就一点点。 盛沅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肚子,伸出小手拍了拍:“肚子肚子,要乖哦,等我找到脑公,给你吃好吃的。” 肚子当然不会回答他。 但小盛沅觉得它轻轻颤了颤,像是在说“好哦好哦”。 于是他蹲下来,撅起屁股,先把脑袋钻了进去,然后肩膀也进去了。 盛沅心里一喜,觉得自己果然没有那么胖,小狗能钻的洞他也能—— 然后他卡住了。 盛沅又扭了扭,没动。 他欲哭无泪地发现自己的肚子,不偏不倚地卡在了洞口正中央。 整个人像一只塞进瓶口的胖章鱼,脑袋在外面,屁股在里面,小短手小短腿在半空中乱蹬。 “呜……”小盛沅有点想哭,但他忍住了。 不能哭,哭了就会被发现的。 他努力转动小脑袋,左看看,右看看,忽然灵光一闪,反手把还露在外面的睡衣扣子解了。 睡衣被一点点拽出来,堆在脑袋旁边,果然,没了那层厚厚的棉睡衣,他的小肚子顺利地通过了洞口。 小盛沅从洞里爬出来,蹲在墙根底下,长长地呼了一口气。 好险好险。 然后站起身来,把睡衣又穿回自己身上,再次雄赳赳气昂昂地迈开了小短腿。 * 镇上的夜晚,和盛家的大宅子完全不一样。 街上黑黢黢的,只有零星几盏路灯,发出昏黄的光。 盛沅站在路边,有点害怕。 他走到马路边,踮起脚尖努力伸长胳膊,想要拦车,可是他实在太矮了,没人看得到他。 那些车呼啦啦开过去,根本没有一辆停下来。 他试着喊:“停、停车——!” 可是他的声音太小了,口齿也不清楚,也没有人能听到。 他喊了好久好久,喊得嗓子都哑了,也没有一辆车停下来。 小盛沅放下酸酸的胳膊,扁了扁嘴。 就在他准备继续举起胳膊时,一辆黑色的轿车悄悄停在路边。 车里坐着的,是柏叔早就安排好的人。 下午盛沅闹着要翻墙的时候,柏叔就留了个心眼,这孩子从小主意大,认准什么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,果然晚上就偷溜出来了。 柏叔当时站在监控室里,看着他钻狗洞、脱睡衣、雄赳赳地往外走,又好笑又心疼。 “张姐,”他拿起对讲机,“麻烦您跟着小少爷,别让他发现你的身份,保护好他,他要去哪儿就让他去,等他找够了,您再想办法带他回来。” 张姐做事稳妥,嘴也严,她点点头,悄悄开车跟了上去。 所以现在,张姐坐在车里,看着那颗小团子站在路边,举着小胳膊拦车,举了半天也没人理他。 然后她看见路灯下,那颗小团子的嘴唇泛着淡淡的紫。 张姐心里咯噔一下,早听说盛家少爷身体不好,这么干守下去可不是事。 于是她叹了口气,把车停好,换上一副不认识盛沅的表情,走了过去:“哎呀,这是谁家的小娃娃呀?” 小盛沅抬起头,看见一个漂亮姐姐正低头看着他。 姐姐真的很好看,小盛沅在家里见过很多漂亮的人,大爸爸就很好看,但这个姐姐也很好看。 他立刻站直了小身子,把小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肚子前面,认认真真地鞠了一个躬:“姐姐嚎!” 那颗小脑袋低下去,又抬起来,脸蛋被夜风吹得有点凉,但笑起来还是软软糯糯的,眼睛弯成两小弯月牙。 张姐看着盛沅可爱的样子,忍不住捏了捏他的小脸,然后从包里拿出一个保温杯。 “来,先喝点热水。”她把杯子递到盛沅嘴边。 小盛沅眨了眨眼睛,乖乖张开小嘴,就着姐姐的手,“咕咚咕咚”喝了几口。 张姐看着他唇上的紫色慢慢消退,才试探着问:“小娃娃好,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呀?你家大人呢?” 小盛沅奶声奶气地说:“我要去清溪镇,姐姐可以帮我嘛?” 张姐乘胜追击:“清溪镇?那个地方可远了,你去那儿干什么呀?” “找人,”盛沅认真地说,“很重要的人。” “什么重要的人呀?” 小盛沅想了想,觉得这个漂亮姐姐看起来很好,告诉她也无所谓,于是严肃道:“我脑公。” 张姐:“......?” 她努力忍住笑:“那姐姐送你去,好不好?” 小盛沅眼睛一亮,又认认真真地鞠了一个躬:“谢谢姐姐,姐姐最最好了!” * 那个镇子真的很远。 路上坑坑洼洼的,车子颠来颠去,盛沅窝在张姐怀里睡了一觉,好不容易到了地方,天都已经亮了。 张姐抱着他下了车,指着前面一条泥巴路,“前面就是清溪镇了。” 小盛沅从她怀里滑下来,踩在泥土地上,四处张望。 这地方房子破破烂烂的,墙上还有裂缝,路是泥巴路,坑坑洼洼的,有脏脏的水积在坑里。 他突然有点心疼了。 那个人就只能住在这里吗? 他正要往前走,忽然听见前面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。 “打他,打他!” “穷小子,没人要的野种!” “滚出咱们镇子!” 小盛沅顺着声音看过去,几个大孩子围成一圈,正往中间扔石子。 而在那个圈子中间,蹲着一个小小的身影。 那个孩子看起来比他大一点,大概六七岁的样子,身上穿着破破旧旧的衣服,脏兮兮的,还有好几个破洞,膝盖那里的布料磨得发白,袖口也是毛毛的。 他抱着脑袋蹲在地上,一动不动,石子砸在他身上,发出闷闷的声响。 他没有躲,没有哭,甚至没有发出一点声音。 盛沅气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,那个孩子看起来好可怜,被那么多人围着扔石子,都不躲的。 他想起梦里,自己以后会欺负很多人,他不要那样,他要做一个善良的人,要帮助可怜的人。 所以小盛沅忽然迈开小短腿,跑到那群大孩子面前,挤进去,用自己的小身子,挡在了那个孩子前面。 “不许打他!” 作者有话说: ------ 推下竹马预收《重回暴君幼年时》 ——文案—— 裴凛上一世是个暴君,亡国那日,他站在宫墙之上,身后滔天大火,身前万民唾骂。 他纵身,一跃而下。 再睁眼时,入目是绣着鲤鱼的婴儿床帐,年轻的母后和父皇正举着虎头玩具,笑嘻嘻地逗他。 裴凛重生回了自己幼年时。 小奶团子躺在温暖的襁褓里,委屈地呜呜大哭。 * 这一世,裴凛决定收敛锋芒,低调行事,绝不重蹈前世覆辙。 可偏偏多了个伴读。 有个小公子,打他还在襁褓里时就天天往东宫跑,趴在婴儿床边,一看就是半天。 待他稍大些,就整日带着他偷溜出宫,看花灯、斗蛐蛐、躺在屋顶上数星星。 “小殿下,读书多没意思,今日带您摸鱼去?” “摸鱼……是何意?” 裴凛板着小脸,烦透了这人,他重活一世是要当圣君的,可不是来跟这满口胡话的纨绔子弟游手好闲的。 可他越想低调,人生越顺得离谱。 前世构陷他的权臣,这一世莫名被贬岭南;曾给他下毒的皇弟,如今成了粘着他的跟屁虫;就连那本该血雨腥风的夺嫡之路,对手都莫名其妙翻了车。 他竟成了满宫团宠。 * 直到那夜,他循着箭矢破空之声追去,却只看见那个整日笑吟吟带他摸鱼的少年。 月光下,江逾挽弓而立,箭尖穿透他政敌的咽喉,神色是从未见过的漠然。 少年收弓回头,笑着用沾血的手轻轻抚过他发怔的脸: “小殿下,我等你长大,等了很久了。” *阅读指南 1.重生受x穿越攻,大概就是没头脑和不高兴一起长大的故事(误) 2.想到再补
第2章 陆执觉得自己快要死了。 他抱着脑袋蹲在泥地里,听着那些孩子尖利的笑声,脑海里却全是别的声音。 女人尖锐的嘶吼,巴掌扇在脸上的脆响,水漫过口鼻时的窒息感。 “你怎么不去死?” “和你爸长得一模一样,看着就恶心。” “烂在泥里吧,没人会喜欢你,谁都不应该喜欢你!” 他的妈妈叫金月兰,是个疯女人,从他有记忆起就知道。 她会在逃亡的夜里突然掐住他的脖子,会在他睡着时把他按进浴缸,会在他濒死的时候又哭着把他捞起来,抱着他说“妈妈只有你了”。 陆执那时候很小,小到以为这就是爱,后来金月兰死了,陆执才觉得一切终于结束了。 但他错了。 清溪镇的大孩子比金月兰更直接,他们不会在他快死的时候停下来,他们只会一直打,一直骂。 陆执手里攥着一块尖利的石子,是从河边捡的,磨了好久,边缘薄得像刀片。 他知道怎么让人疼,怎么让欺负他的人流血,妈妈教过他,要么挨打,要么让别人不敢打你。 但今天他好累。 石子砸在背上,他想着,就这样吧,就这样被打死,就不用再听那些声音了,也不会再在夜里惊醒,总想着明天会不会更糟了。 死了挺好的。 然后他就听到了那个声音。 “不许打他!” 陆执从臂弯里抬起头,看见一个小小的身影挤进了人群。 盛沅穿着浅蓝色的毛茸茸睡衣,圆滚滚的,像个刚出锅的糯米团子,他张开两条小短胳膊,努力把自己撑得大一点,想把陆执整个挡在后面。 可那点小身板,连那些大孩子的腰都够不着。 陆执心想,这是……幻觉吗? 是自己快死了,老天爷给的安慰吗? 但那小团子的后背却在轻轻发抖。 陆执看见了,他抖得很明显,那两条小短胳膊都在颤,但他就是没有让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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